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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陈浩同学的退学处理公告

发布日期:2026年03月30日 15:05 浏览量:[]


陈浩同学(学号:201905010226,身份证号:520***********6219)

经审查,因你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, 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(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)三十规定和《 金瓶梅 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》第九章三十四条第款规定,学校拟对你作出退学处理决定。

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(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)》第五十五条规定,你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。如需陈述和申辩,请你2026417,向学院提出书面陈述和申辩意见学院联系地址: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 金瓶梅 北校区金瓶梅 518教务科办公室;联系QQ:410700954;联系邮箱:[email protected];联系人:罗老师逾期未作陈述和申辩,将视为你自动放弃陈述和申辩机会。学校将按照程序作退学处理。

特此公告

金瓶梅 外国语学院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6330